7月股民维权月报:9家上市公司领“罚单” 蓝山科技一审判决出炉!保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 城市观察员
2024-08-02 1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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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家上市公司被立案 普利制药“二进宫”

  7月共两家上市公司被立案,原因均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具体来看,7月8日,时隔两个月普利制药再次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立案告知书》显示,因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普利制药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在5月8日,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被立案。

  针对第一次的调查结果,普利制药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被海南证监局处以合计17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停牌两个月的普利制药复牌接连两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认为,普利制药此次遭证监会立案,虽未明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但是结合此前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以及普利制药的会计差错更正,至少说明公司在2021、2022年年报中的营收和利润等关键财务数据涉嫌“注水”。

  结合现有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则,由此受损的股票或债券投资者可以索赔。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或债券,并且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7月30日晚间,ST高鸿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次日开盘,公司股价跌停。

  近几个月来ST高鸿可谓风波不断。5月、6月分别因关联交易和业绩预告违规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4月,公司2023年度财报还收到非标审计意见。

  而就在此次立案的前几天,ST高鸿的几名高管职务发生了变更。丁明锋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仍继续担任副总经理的职务。同时,聘任张锐任财务总监,张锐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孙迎辉任董事会秘书,孙迎辉继续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至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为止。

  对于高管职务变动是否与公司被立案的事件有所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职务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内部调整,和信披违规事项没有关系。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4年4月29日前买入ST高鸿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进行维权。

  9家上市公司被罚 多位 高管被罚市场禁入

  7月,9家上市公司调查完毕收到监管罚单。其中,ST易事特、ST凯撒、普利制药、ST广网、ST鼎龙、ST盛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中利、ST特信、ST舜天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来看,7月5日,ST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同时因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被“ST”。

  公告显示,ST易事特涉嫌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和代理业务以及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仅营业收入累计虚增超过40亿元。

  针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决定对ST易事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公司原实控人何思模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余14名涉事公司高管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同日,ST凯撒也披露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调查显示,ST凯撒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问题。在资金占用方面,2020至2022年,ST凯撒与控股股东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亿元、23.88亿元和8.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1%、184.72%和185.68%。

  对此,海南证监局拟对ST凯撒给予警告,并处陕西证监局拟决定对ST广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3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至240万元罚款。5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20至7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小兵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广网则因虚增利润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月5日,据公司披露的公告显示,因2022年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导致ST广网 2022 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对此,陕西证监局拟决定对ST广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3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至240万元罚款。

  7月30日,ST鼎龙、ST盛屯分别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ST鼎龙在实控人龙学勤的指示下,连续2年虚增利润超4000万元。其中,2021年度虚增存货95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1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30%;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45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9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72%、64.10%。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ST鼎龙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余5位涉事高管合计罚款500万元。

  盛屯矿业则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处罚,其中,2021年年报涉嫌多计入营收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2022年年报涉嫌多计入营收0.84亿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2023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营收0.78亿元,少计利润总额0.23亿元。对此,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盛屯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四位事涉高管合计罚款550万元。

  除上述公司外,7月ST中利、ST特信、ST舜天3家公司的处罚也相继落地,新浪股民维权平台提醒,受损股民仍可发起索赔。

  其中,ST中利的索赔条件为: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1年7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1年7月29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ST特信的索赔条件为: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间买入ST特信股票,且在2023年5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ST舜天的索赔条件为:于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买入ST舜天股票,且在2021年8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首例保代被判连带赔偿责任案引发关注

  庭审进展方面,北京金融法院对蓝山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蓝山科技被判承担100%赔偿责任,为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提供证券服务的4家中介机构被判承担3%至40%不等的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保荐机构的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判在相应责任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首例由保荐代表人(自然人)向证券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引发市场关注。

  厉健律师提醒,目前距离蓝山科技索赔时效届满只剩四个多月,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起诉。暂定于2018年3月27日到2020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蓝山科技股票,并在2020年1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投资者诉ST阳光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胜诉。判决书显示,除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外,其法定代表人林腾蛟及实控人吴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赵敬国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华虹计通虚假陈述案件已收到法院下发的损失核定意见书,投资者损失明确,获赔比例较高。随着损失核定意见书下发,后续案件诉讼流程或将加快。赵敬国律师提醒,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24年11月28日,一旦错过,股民将丧失胜诉权。暂定于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11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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