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有关工作安排

来源: 慧聪网
2024-07-12 11:37:25

新疆木雕手艺人的新年愿望:增添新设备“扩产能”富二代最新官网下载,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 陈康亮)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企业债券发 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

  关于转常规后企业债券受理审核注册等工作安排,公告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自2023年10月23日9时起开始受理,同时取消企业债券原预约申报环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结算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时起,不再受理企业债券项目。

  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审核工作,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申请文件、审核注册程序等,按照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执行。

  企业债券由交易所负责发行备案,并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发行。过渡期结束前已完成注册的企业债券项目,由注册批复文件所列的交易所负责发行备案。

  关于转常规后企业债券登记托管、监管与风险防控等工作安排,公告称,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安排总体保持不变,在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挂牌)交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按照相应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工作职责指导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单位,继续做好企业债券的交易组织、自律管理、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强监管协同与信息共享,保障企业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将企业债券纳入公司债券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公司(企业)债券监管和风险防控等职责。

发布于: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