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预定利率新规 险企紧锣密鼓切换产品

来源: 未来网
2024-08-08 07: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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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 邓雄鹰

  “8月和9月会集中再报备一批产品。”北京某中型寿险公司中层人士称。

  当前是人身险产品切换的关键时期,证券时报记者从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目前行业正在紧锣密鼓着手产品切换工作,涉及备案新产品、停售老产品以及调试系统、渠道对接等多个方面。

  利率3.0%产品将分批停售

  上周五(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寿险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对各类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作出新要求: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利率高于上述上限的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这也意味 着,8月和9月成为产品切换的关键时期。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配套下发《关于平稳有序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寿险公司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开展产品定价调整和切换等工作。

  当前,传统险预定利率上限为3.0%,8月份是预定利率3.0%的传统险或任何预定利率高于2.5%的传统险可以继续销售的最后一个月。

  证券时报记者从业界采访了解到,在切换节奏上,保险公司基本上将分批开展新产品切换。考虑到无论是备案产品还是调试系统,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少公司会优先保证主打产品上线,给渠道留出充足的时间准入,在此过程中陆续停售预定利率3.0%的产品。

  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决定提前停售预定利率3.0%的产品。例如,某寿险公司在经代渠道销售的一款终身寿险,将于8月8日22点停止受理;另有某外资公司在中介渠道销售的主打产品已限额销售。

  新产品初期以传统险为主

  陆续停售预定利率3%老产品的同时,保险公司还在准备新产品。多家寿险公司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初期新产品仍会以传统险为主。

  北京一中型寿险公司人士称,“新产品主要是老产品2.5%定价的一个迭代版本。”另有业界人士表示,银行系等公司或会优先保证主打的增额终身寿和年金产品上线。

  新产品的形态和收益可能是啥样?有寿险人士举例,在2.5%预定利率下,保险短期固收类产品6年的单利能到2%的水平,虽然有一定下滑,但考虑到银行存款和其他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该类产品在银行渠道销售或仍有一定吸引力。再如,还有一些养老年金保险产品,长期的内部收益率(IRR)可以达到高于预定利率的水平,目前也有一部分市场需求。整体上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些产品的利差损风险较之以往也会较小。

  另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保险公司大多对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已有一定储备,预计不会出现产品断档情况。据业界人士介绍,储备的产品中,一类是以往备案的预定利率较低的老产品,由于仍符合新规要求,因此可以继续销售;另一类属于新备案产品,多家寿险公司人士表示,已在备案新产品,“8月和9月会集中再报备一批产品”。

  分红险或重归市场主流

  未来一段时期,分红险或重新成为市场主流。

  有寿险公司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分析,在传统险中,预定利率降至2.5%后,当前市场主推的增额终身寿险长期产品远期IRR也仅比2.4%高一点,对于客户来说吸引力降低。因此在降低预定利率后,长期浮动收益的产品诸如分红险,可能会逐渐被客户接受。

  该人士认为,首先,分红险的收益构成为“保证+红利”,红利为浮动部分,取决于分红险账户的经营情况。分红险保证利率的上限2.0%并不高,但加上红利后,演示利率会强于传统险。公司有实力、历史分红不错的保险产品,会得到客户认可,目前已有一些分红型保险产品在中介渠道销售较好。其次,可以按照终身产品设置销售佣金,销售渠道就更有动力销售分红险。

  业界普遍表示,保险公司希望开展分红险业务,这类产品可以降低刚性负债成本,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利差损风险。

  此外,分红险获得了一定支持政策。《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提到,“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产品。对于预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可以按普通型保险产品精算规定计算现金价值。”一位保险精算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简单理解,这意味着分红险产品的现金价值可以更高一点,消费者利益提升。

  回顾寿险业历史,自1999年到2013年费改前,传统险定价利率上限即为2.5%,由于传统险对于客户而言收益率较低,寿险市场主流的险种是分红险。一位有过监管经历的业界人士认为,重新走上主推分红险这条路,既需要保险公司有稳健经营和分红,也需要谨防销售误导。

  《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还要求,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各公司在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的利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特点。要平衡好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关系。根据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预期投资收益率差异化设定演示利率,合理引导客户预期。在披露红利实现率时,应当以产品销售时使用的演示利率为计算基础。

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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