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项违规 索尔科技及高管被警示

来源: 海外网
2024-08-09 16: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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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江苏证监局今日发布正式决定,对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科技”)及其董事长季伟源、董事会秘书唐菊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这一决定是基于江苏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索尔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主要违规事项包括:

  1.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江苏证监局指出,索尔科技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与多个关联方签订了多笔借款合同及租赁合同等,涉及资金总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比 例显著。然而,索尔科技未及时就这些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严重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索尔科技还涉及多起重大诉讼案件,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涉案金额巨大,部分案件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10%。然而,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这些重大诉讼信息,违反了信息披露的法定要求。

  3.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此外,索尔科技在2023年7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也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索尔科技、季伟源及唐菊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江苏证监局要求索尔科技及其高管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据公开信息显示,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中路333号,法定代表人为龚建新。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池组件(含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可充电电池包、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购销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1家公司。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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