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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tt38.ccm黑料不打烊官网新修订《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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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21:35:00 来源:zztt38.ccm黑料不打烊官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太原8月2日电 (记者 杨杰英)8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山西省建 筑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49条,聚焦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及其他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建筑市场活动中的发包、承包、工程服务、订立并履行合同等活动,对信息化监管服务和信用修复、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两个方面作出修改,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为提升全省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条例》第八条规定,“在本省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化监管平台登记单位、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信息化监管平台应当具备实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监管数据、提供公众查询服务等功能,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结算过程扯皮、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明确规定,“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建设单位不得以建设工程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

【编辑:赖宏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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