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竹内沙丽奈北京促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划定边界避免“建设性破坏”

竹内沙丽奈北京促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划定边界避免“建设性破坏”

2024-08-03 22:58:16 来源:竹内沙丽奈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涵盖世界遗产、文物、历史建筑和革命史迹等,其中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挂牌保护院落、名人旧(故)居等。

  2019年至2021年,北京分三批次公布共1056栋(座)历史建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历史建筑时间跨度达700年、覆盖北京11个区,承载功能多样、建筑风格多元,是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聚焦“把历史建筑保 下来”“让历史建筑用起来”“把历史建筑管起来”“让历史建筑亮起来”等方面,细化北京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实施路径。

  《规程》共八章、二十六条,明确分类管控底线,依据保护利用过程中对历史建筑干预程度的不同,划分了“日常保养”“维护修缮”“原址复建”“迁移”“拆除”等五类行为,界定各类保护行为边界,避免因界限模糊而造成“建设性破坏”。

  根据《规程》,相对于普通工程项目,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更加精细化,采用“绣花功夫”,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保护措施,明确各类保护行为的底线要求。根据历史建筑的特点,区分保护部分和更新部分,避免“一刀切”,有效推进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

【编辑:陈佳蓉 】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 内容全网聚合禁止采集。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备0500444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00-1] [京ICP备05004440号-1] 总机:86-10-87828888

Copyright ©1999-2023 cmmrmed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pp下载v5.1.6版